关于请组织申报2012年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
日期:2012-01-14 22:54
效益等内容应予以重点审核,确保实事求是、有据可查。
(三)报送程序
各地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报送申报材料,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财政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。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整齐,同时提供相应材料电子版光盘。
(四)报送时间
请于2012年3月15日前,将项目申报材料按上述要求送达,逾期不予受理。
财政部经建司:谢秉鑫 夏红卫 010-68552977
工信部节能司:李 彬 尤 勇 010-68205367/5338
附件:
1.2012年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汇总表
2.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
3.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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